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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依法使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将发布

2014-07-28 16:36:40 来源:  作者:
摘要:  中国报道网上海5月8日消息:市政协委员高富平在今年上海“两会”上提出的《关于制定 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建议昨天得到回应。在昨天召开的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

  中国报道网上海5月8日消息:市政协委员高富平在今年上海“两会”上提出的《关于制定 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建议昨天得到回应。在昨天召开的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协商座谈会上,市经信委透露,《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即将 发布,要求行政机关根据职能确定查询用途,严格按照查询用途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并通过政府应用带动社会对信用的关注度。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共属性和信用属性,并将应当纳入信息目录的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和“授权查询信息”。在推进公共信用信息 归集和使用的同时,《办法》也注重加强对信息的保护。一是明确规定了查询平台的条件,在授权查询的前提下,鼓励社会依法合规地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二是加强 信息管理,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归集、篡改、虚构、违规披露、泄露或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三是注重安全管理,规定公共信息归集和查询日志将长 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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