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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宾馆小股东气结同业竞争 矛盾逐渐浮现

2014-04-16 10:02:58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
摘要:随着本地上市公司东方宾馆昨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东方宾馆与小股东之间的矛盾也浮出水面。新快报记者从股东大会的现场了解到,目前双方矛盾焦点仍在控股股东是否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以及东方宾馆股价、业绩较低的问题上。记者获悉,虽然小股东罢免全

  随着本地上市公司东方宾馆昨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东方宾馆与小股东之间的矛盾也浮出水面。新快报记者从股东大会的现场了解到,目前双方矛盾焦点仍在控股股东是否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以及东方宾馆股价、业绩较低的问题上。记者获悉,虽然小股东罢免全体董事的议案最终未能通过,但小股东对记者表示,岭南集团拿下大角山酒店项目意味着之后可能会再出现一个同业竞争对手,“这再次打破了岭南集团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我们等待6月前东方宾馆披露对承诺的履行情况后,考虑向证监会[微博]投诉反映情况。”

  矛盾浮现 大角山项目9成股东反对被否

  在昨日东方宾馆的股东大会上,10个议案中,两个议案未通过,其中一个为投资大角山酒店,因9成股东反对,议案被否决。资料显示,东方宾馆拟通过增资方式以现金投资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岭南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花园大角山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角山酒店”),投资金额为1.08亿元。该酒店位于南沙区,定位五星级休闲度假酒店。

  让人疑惑的是,其实早在去年7月,东方宾馆就公告称,因在短期内投资控股该项目(指大角山酒店项目)的可行性较低,为避免短期内带来的一系列风险,东方宾馆决定不参与投资该项目。由于不参与投资大角山酒店这项议案关联事项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因此当时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当时的结果却是以82.7%的反对票未获得通过。此后,东方宾馆再公布以增资方式介入,方案同样被否。

  这样反复的结果其实与议案以小股东表决为主有关系,因关联交易,东方宾馆的大股东需要回避投票,而小股东则以此议案为出气点。东方宾馆在场的一位管理人员称,“这当中有小股东情绪化的因素,所以不投资否了,投资也否了。”东方宾馆董秘郑定全昨日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通过是意料之中,并不意外。这次大角山酒店议案被否后,这个项目跟东方宾馆暂时没有太大关系,大股东等多方将继续寻求解决同业竞争的方法。”

  其实,东方宾馆似乎也早有预期议案被否,甚至在股东大会后,东方宾馆随即派发给记者的资料中,就赫然写着“投资大角山酒店议案被否,东方宾馆表示将尊重投票结果”。

  东方宾馆今年一季度业绩

  营业收入 6348.96万元 -16.53%

  净利润 390万元 -49.73%

  矛盾焦点 解决同业竞争仍胶着不前

  议案被否,在某种程度上也显现了小股东对东方宾馆的不满情绪,但更让人关注的焦点在于这次股东大会,由东方宾馆第三及第四大股东“抱团”提交的罢免全体董事的议案。记者看到,现场有股东奔着议案而来,股民贺先生坦言,“这次股东大会就是冲着罢免的提案参加的,如果没有这个也不会来。”

  虽然根据投票结果,同意票数仅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但仍未阻碍小股东抒发对同业竞争难解的情绪。有小股东当场向董事会提出要向岭南集团追讨赔偿,“我们很多小股东是看了2009年的公告才买入东方宾馆的,当时承诺是两年内解决,至今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一直都没有实现,我认为上市公司要向岭南集团提出赔偿要求。”该股东甚至要求东方宾馆董事张竹筠当场对事件表态。

  其实,小股东激动的原因是东方宾馆的重组方案停滞不前。事源于2009年,东方宾馆公告了岭南集团的《收购报告书》,报告书中,岭南集团承诺将在股权划转完成后24个月内,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逐步整合集团内的酒店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11年8月,东方宾馆明确解决同业竞争需要,拟收购岭南集团下属优质酒店资产,这些优质资产中,包括了广州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几家优质酒店资源。但这次重组在2012年“折戟”,因“资产的评估结果尚未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及开展向上级主管机关的报备工作。”今年初,东方宾馆公告称,岭南集团消除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未如期进行。

  小股东昨日提出两点质疑,首先,东方宾馆没有对终止重组的原因进行详细交代;其次,大角山酒店属于岭南集团旗下的酒店项目,若该项目没有纳入东方宾馆相当于再增添一个同业竞争的酒店。小股东杨先生对记者表示,“当初终止重组是因为价格不合理还是其他原因,东方宾馆并没有详细交代,这意味着我们都没办法判断之后东方宾馆再提出重组方案会不会仍然遇阻,而且在重组终止了这么久,东方宾馆也未提出第二个方案,这是董事会没有尽职尽责;另一方面,东方宾馆不参与大角山酒店项目,如果大股东岭南集团继续参与,意味着未来存在同业竞争,之前的同业竞争还没有解决,现在又来一单,我们认为岭南集团未通过股东大会就拿地是‘先斩后奏’,要向证监会反映问题,同时要求岭南集团在1个月内将地卖掉,避免产生同业竞争。”

  矛盾死结 重组难解决发展遇困

  其实,对于东方宾馆来说,重组终止后,内忧外患已经隐现。该公司昨晚公布的一季报显示,受行业宏观环境下行及市场竞争影响,东方宾馆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只有390万元,同比下滑49.73%。而过往10年,东方宾馆净利润及营业收入并没有明显增长,去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主要靠投资收益。

  杨先生表示,东方宾馆已经错过了酒店快速发展最有利的时期,“虽然去年受到宏观环境影响,行业整体下滑,但前两年,包括如家、汉庭、洲际等这些酒店都发展得很快,但东方宾馆却没有什么发展,我觉得大股东有很大的责任,我们不是要天天拿钱去理财的公司。”

  对此,东方宾馆董事李峰表示,2013年是中国酒店业的拐点,东方宾馆在其中的表现不算差,以广州地区高星级酒店为例,营收下滑平均超过10%,而东方宾馆只下滑了3%,而且10年前东方宾馆面对着广交会,现在流花商圈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不过,郑定全也坦言,作为单体酒店,东方宾馆做的都是很有限的,交易会搬走了,业绩不跌已经很好了,“现在只有解决同业竞争,才能有下一步,未来上市公司才会有更多的机会。不解决这个问题,其他多元化发展等想法都不能通过证监会。”

  记者获悉,近期,中国证监会及广东省证监局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当中要求上市公司需在6月前对此前承诺的事项做出说明,是否需要变更、延迟、终止等,且需经股东大会通过,这意味着,岭南集团此前承诺的事项有可能因此得到答案。郑定全表示,对上市公司承诺没有及时兑现提出严格的要求,根据广东省证监局的规定,2月上市公司要自查并公告,每个月公布一次进度,6月前对承诺事项有一个说法,选择变更承诺、延期承诺或取消承诺,选择必须要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文件是硬性规定,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执行。

  在股东大会上,也有股东就此提出疑问,东方宾馆董事张竹筠表示,东方宾馆也会定期披露承诺履行的情况,并依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全力落实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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